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願景: 透過以有力、高效和公平的方式處理司法事務,以及具策略性的法律政策,促進法治和司法公義,以達至普惠包容的可持續發展。 使命: 律政司承諾: 加強社會對法治的瞭解和實踐; 擔任公眾利益維護者; 堅守其獨立的刑事檢察職能,不受任何干涉; 為政府提供獨立和專業的法律意見; 擬備清晰、易於理解及方便閱覽的法例;及 提升和推廣香港作為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

Highlight
- 律政司
-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 月薪港幣159,150元
Responsibilities
職位編號: 48089
部門: 律政司
職位名稱: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薪酬: 月薪港幣159,15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 -
(a)必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内獲律師、大律師或法律執業者資格,且持有國際法領域的深造學位(如有博士學位更佳);
(b)必須在2024年6月1日或之前,(i)在律師、大律師或法律執業者執業方面;及╱或(ii)在爭議解決工作方面;及╱或(iii)在司法或法律培訓╱教育相關工作方面;及╱或(iv)在法律研究工作方面,具備在取得執業資格後最少九年的綜合經驗,且在香港,內地及中國以外的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獲得上述經驗;
(c)須具備良好的策略性思考能力、判斷力、管理能力、溝通能力及人際技巧;
(d)具備編製刊物╱手冊及╱或提供專業培訓及╱或法律研究的經驗及╱或有關刑事和民事訴訟程序的工作經驗更佳;及
(e)具備優良的中英文口語和書面溝通技巧(如具備其他語文的知識更佳)。
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人士亦可申請這個職位,但祗會在沒有合適及合資格而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選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聘用。

職責:
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就長遠所需資源作出規劃並把香港發展成為國內法、外國法和國際法法律人才能力建設中心,具體而言:
(a)就向培訓對象提供國內法、外國法和國際法方面的培訓或能力建設項目、安排、活動或考察,協助建議、規劃和制定策略,包括督導不同範疇的必要研究或調查項目;
(b)協助整合由律政司舉辦、協辦或資助的現有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與安排,並將之納入有關政策措施;
(c)協助為培訓對象舉辦、統籌、落實並向其推廣國內法、外國法和國際法方面的培訓或能力建設項目、安排、活動或考察;
(d)就推展相關政策措施,聯繫並接觸重要或主要官員、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或組織的人員、法官、法律專業人士或專家、學者及持份者等;
(e)出任「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專家委員會」的秘書,職責包括向該委員會提供秘書支援服務;以及
(f)負責執行不時獲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受聘,為期兩年,並可在部門的酌情決定下,獲得續約。

福利:
(a) 如獲聘者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工作表現及行為,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這筆酬金,連同政府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如獲聘者符合提供有關福利相關條文所列明的申領準則,獲聘者可享有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度假旅費津貼,以及以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方式提供的房屋福利。獲聘者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管,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附註:
(a)在獲聘後,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不得在受僱於該職位期間以任何其他形式從事私人執業及在政府和任何其他公營機構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不為任何法院或審裁處案件出庭、不作為公司或機構聘用的律師及不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律政司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部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www.csb.gov.hk內的“... ─ 聘任”。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指定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 340 (7/2023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www.csb.gov.hk)下載。... (查詢電話: 3918 4768)。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職位」。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a)深造學位、法律學士、法學專業證書或其他法律專業考試的成績,列出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成績單和證書副本);(b)取得律師/大律師資格的確實日期及地點;以及(c)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作網上...

聯絡地址: 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西座7樓705室國際法律科
查詢電話: 3918 4768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31/05/2024 18:00: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shorturl.at/copMX...

Salary
JPY 159,150.00 Per Month
Benefits
Five-Day Work Per Week
Education Allowance
Medical Insurance
Dental Insurance
Free Shuttle Bus
Job Type
Qualification
Position Level
Years of Experience
9
Lo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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